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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电话传真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1:0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打官司的人大多不愿一次次往法院跑,总希望到了法院就能尽快结案。3月31日,杭州人臧某赶来镇海法院打一桩索赔车祸损失的官司,没想到法院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小时,最后连赔款都马上汇到杭州了!原来,镇海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有承诺:能一次性解决问题的,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能今天解决的案件决不拖到明天,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杭州人臧某是31日上午在镇海法院立案大厅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据他诉状所述,1月11日14时10分左右,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曾某驾驶的汽车在329国道同向前行,曾某的汽车为避让一辆货车,与超车道行驶的他的汽车刮擦了,造成一起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由镇海交巡警大队认定,曾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他因花费汽车维修费965元而向曾某索赔多次,曾某一直不予理睬。所以,他特从杭州赶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曾某赔偿其汽车维修费965元及误工费、路费、精神损失费1000元,共计1965元。因为有其他事情,他把诉状送到法院后就急匆匆返回杭州了。

  法院立案庭对臧某的诉讼作初步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并当天就把案件交由速裁庭审理。速裁庭法官办案效率很高,案件到手就电话通知被告曾某到庭,一了解到曾某有调解意向就电话联系臧某。刚回到杭州的臧某为镇海法官这般高效率感到吃惊,他也爽快表示愿意调解。随后,在法官的建议下,三方通过电话进行了沟通,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向。

  被告曾某愿意当即给付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可曾某提出:“臧某无法亲自到庭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并签收调解书,怎么办?”法官又想到了好法子———传真!于是,调解协议从镇海传真到了杭州,臧某收到传真后签名再回传,紧接着法官就制作调解书,使案件以调解形式顺利结案。为方便原告臧某,法官又通过电汇方式向臧某汇出了曾某给付的赔款,使案件当即履行完毕。从法院决定立案到调解结案,前后不过一小时,让臧某和曾某都有点意外。

  镇海法院称,该院最近出台了适用于速裁的《速裁规则》。对所有案件,在不违反程序及规定情况下,以快为原则,均进行当庭调解或判决,做到当庭制作、发放法律文书;速裁庭调解或开庭不分上下班及节假日,随时可以接待当事人,打破七小时工作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对当事人在中午时间、下午下班后前来调解案件的,一律不推脱,立即进行调解;开设假日法庭,根据当事人预约,在节假日、双休日办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屠传宏郑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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