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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章等同政府大印哈市启动网上公文传输办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2:0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讯随着哈市政务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的试运行,哈市政府以及各区政府、各级单位1日在进行网上公文传输中,都已启动电子公章办公,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记者从哈市政府了解到,近日根据哈市4月1日启动无纸化、网上公文传输办公的要求,凡是各区政府、各级单位通过网络报送哈市政府的公文,全部使用电子公章处理。而各区县政府部门及各委办局的网络电子文件也要使用电子公章。

  据了解,哈市各级政府部门启动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用印,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各部门网上报送的公文在履行审核、签批手续后,将在专门责任人的监督下,有关人员将保存于机器中的电子公章加盖到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的文书具有与普通文件相应效力。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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