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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死亡5人以上 交警支队长要检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3:4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王肃沁)“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各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和交警支队长要到省厅汇报检讨。”这是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召开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3月31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百日竞赛”活动总结表彰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被评为先进总队,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支队直属二大队、梅州市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评为先进大队、广州交警支队吴泽驹、东莞支队罗红光、惠州支队刘立诚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全省1至3月死亡2339人

  继公安部会议后,省公安厅接着召开全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朱穗生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报了今年1至3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1至3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495起,死亡2339人,受伤19060人,直接经济损失485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其中死亡人数减少了363人。

  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特大交通事故50起,死亡193人,同比分别减少10起、61人,下降16.67%、24.02%。

  一次死5人以上分管领导要检讨

  据介绍,当前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省已发生了8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7人死亡,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重点抓好“四类车辆”(摩托车、危运车、校车和营运客车)的管理和整治工作;完成对本省客运车、危运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实现对此类车辆运输的全程监管;另外要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剖析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各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和交警支队长要到省厅汇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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