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想起"雨伞道德"(江曾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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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4:24 东方网 |
道德重实践。要将“八荣八耻”的道德规范落到实处,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大事、重要事要按这个规范办,小事、日常事也要按这一规范做。 社会上有些人不拘小节,如果“小节”纯属个人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那可以悉听尊便。但是,有些“小节”已经关联到他人的利害,就不宜任其“不拘”下去了。比如,有些居民楼,家家户户的室外内整洁如洗,而公共过道却脏乱不堪。有些人把自家的垃圾扫在 走廊里,还偷偷地放到别人家门口,似乎是别人家造成的。这种“嫁祸于人”的行为,虽然还不能与社会上那些欺骗欺诈恶行相提并论,但内中蕴含着损人利己和不诚实的思想因子,“恶”已在其中,有违“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精神。尽管这还属“小恶”,但古人早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英国作家加纳德有篇文章,叫做“论雨伞道德”。讲一个人在下雨时有意用自己的一把破伞调换别人的好伞,被发现后,却假惺惺地说成是无意的。加纳德说,这样的人一般不会强行将手伸进别人的口袋,但却总爱和别人交换雨伞,或者借别人的书总是忘了归还。这样“缺乏雨伞良心”的“不拘小节”的人,社会上并不少见。在加强道德建设中有必要重视“雨伞道德”,“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 作者:江曾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