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小”解限勿重蹈十年前覆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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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4:33 新华网 |
王毅 从4月1日起,北京解除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继续采取对无绿色环保标志小客车限行措施……小排量最近被炒得沸沸扬扬,原因在于,不久前国家6部委联合下发的“小排量车必须于3月解禁”的最后期限已至。(《珠江晚报》4月2日报道) 其实早在1996年,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有关对小排量车“解限”的政策,但在地方政府设置的各种障碍面前,单兵突进的“解限”虽然较早地预见到一种必然的趋势,但由于当时缺乏中央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地方政府的配合而无果而终。 现在,当对“限小”解限再次以中央行政命令的方式席卷全国、六部委的《意见》以包含最后期限这样的强制性内容于4月的第一天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人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北京、上海、武汉等许多大城市都率先以对小排量解限的方式,响应中央的政令,使得“限小”解限似乎看到了无限光明。 中央的重视加之地方的响应,这无疑是十年来解除“限小”的最好时机。但来自广州的消息却表明, 广州方面对“解禁”小排量车日程表要等国家有关细则出台后再执行,目前广州对此事暂缓。这一事实也在告诉我们,对“限小”解限尚不必持过分乐观的态度。 十年来地方“限小”与中央“解限”数度博奕的事实告诉我们,“限小”实际上关乎地方政府的形象与利益,而“解限”则是站在宏观的高度审视民族汽车工业、国家能源安全,二者的出发点不同,必然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对“解限”政策的变相抵制。 我们看到,当国家采取强制性措施“解限”之际,虽然京、沪、汉等城市纷纷响应中央政令,起到了积极示范的作用,但同时,广州仍在继续观望,而石家庄、长沙、武汉等城市针对小排量车中的“微面”、“微货”车,仍实行城市主干道路或内环禁行的办法,这实际上仍是在对此次中央“解限”政令的温和抵制。 从各地对“解限”的不同态度与立场看,从十年“限小”到今朝的“解限”,尚需一个为期不短的时间。如今,在落实中央政令的过程中,如何破除地方利益的格局,确保政令畅通,有关方面必须审慎考量,通盘规划,权衡利弊,惟此,才能逐一攻破地方政府设置的“限小”堡垒。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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