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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法院服务“三农”护春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5:4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实习记者于磊,通讯员何新梅报道:日前,桓台县法院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种措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院连续开展了“法制宣传进农村”、“法律咨询到农户”等活动。截至目前,全院已有8个部门60余人次奔赴全县各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件,吸引3万余名群众驻足观看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近年来,桓台县法院对“三农”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执,开辟绿色诉讼通道等

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效果。但对农民而言,打官司仍然是一件迫不得已的“麻烦”事。为此,该院在审理涉及“三农”案件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对当事人做到“四个尽量不传”,即农忙时尽量不传;老弱病残尽量不传;传统节日期间尽量不传;婚丧嫁娶期间尽量不传。在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邻里关系等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过程中,采取下乡巡回办案,田间地头调查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外,为不误农事,巡回法庭加快巡回步伐,从原来的每月一次巡回变为每半月巡回一次,确保农民不因诉讼耽误春耕。

  同时,该院及时调整执行方向,将影响春耕生产的涉农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涉农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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