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顺义:“凭啥批准‘在湿地里种别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6:15 新华网

  北京市顺义区有一个正在开盘的别墅楼盘,在销售手册中提出了颇吸引眼球的口号:“中国首个在湿地里种出的别墅”。别以为这是开发商为吸引买家故弄玄虚,在这一楼盘的项目区域内,还真的有方氏渠、夏县营等几块湿地呢。

  湿地因其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动植物的独特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城市之肺”。湿地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但令人痛心的现实是,由于种种

原因,京郊湿地正大片走向消亡。北京市林业局公布的《北京湿地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称,北京市的湿地面积已大大缩小,湿地原有质地变坏,功能丧失,动植物数量急剧减少。

  人为的无节制开发,是造成城郊湿地环境恶化的主因。近年来,除了种植、放牧、旅游项目、工业污染对湿地的损害之外,大规模建别墅群,成为侵占湿地、破坏湿地环境的重要原因。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保护好所剩不多的湿地生态环境。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盯上了这些可怜的湿地,越来越多的别墅区填掉湿地拔地而起。有多少湿地就是这样在推土机的隆隆声中,在开发商“种别墅”、分金银的狂欢之中,永远逝去。

  湿地是一种公众资源,是一旦破坏就永难再生的珍稀资源,绝不是哪个部门能够以什么理由随意“批租”,也绝不是哪家公司能够随意买来圈占的。单单批评开发商挤占湿地是不够的,实际上许多开发项目政府批办的手续齐全。问责就要问那些批准建别墅的政府部门。面对京郊湿地不断被开发蚕食的现状,我们有理由高声一问:凭什么批准“在湿地里种别墅”?(记者王学江)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新闻链接

  陕西立法保护湿地

  新华网西安4月2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4月2日通过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有着“地球之肾”之称的湿地资源加强保护。

  《条例》规定,开发利用天然湿地资源应当按照湿地保护规划进行,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和生长环境。被禁止的行为包括:在天然湿地范围内开垦、烧荒;擅自排放湿地蓄水;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或者野生动物栖息地;擅自采砂、采石、采矿、挖塘;擅自砍伐林木、采集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向天然湿地内排放超标污水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向天然湿地及其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倾倒固体废弃物;擅自向天然湿地引入外来物种。

  将从2006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条例》还对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具体的规定。

  陕西省有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湿地168块,总面积29.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4%,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北京市顺义区有一个正在开盘的别墅楼盘,在销售手册中提出了颇吸引眼球的口号:“中国首个在湿地里种出的别墅”。别以为这是开发商为吸引买家故弄玄虚,在这一楼盘的项目区域内,还真的有方氏渠、夏县营等几块湿地呢。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