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犯罪不得以罚代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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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
石狮出台方案规范矿山开采 早报讯(记者冯升祥)日前,石狮市下发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矿山开采进行了明确规定,非法开矿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明确了到2007年7月以前全面取缔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各种违法开采活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将对本辖区所有勘查开采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排查。对确系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以罚代刑,并做到查处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