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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按身高定工资:歧视?噱头?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0:02 红网

  “身高1.80米以上,工资800元;身高1.70米到1.78米,工资600元”,这是北京市海淀区肖家河天秀路一家酒楼贴出的保安招聘启事。酒楼经理称,二者工作内容没有任何区别。(据《京华时报》4月3日报道)

  “个子高矮能决定一个人的价值?”正如市民赵女士所言,笔者看到这则新闻后也有同样的感觉。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以人的身高区别来定工资,的确是涉嫌人身歧视。

对于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相信这家酒楼经理不会没有意识到。因为,《劳动法》上明文规定:同工应该同酬。可是,让人不解的是:既然酒店经理心里明明知道这样的招聘启事涉嫌人身歧视,为什么还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难道它就不怕成为众矢之的?

  依笔者拙言,这样“明知故犯”的涉嫌人身歧视的招聘,更多的只是一个酒店招揽顾客的“噱头”而已。其实,这样的“荒唐”事件,我们已经见的太多了:什么服务员胸部挂菜牌,什么特色“女体盛”……不一而足。而之所以要出台这种极有可能让更多的人产生“争议”之举,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商家的自我促销,目的不过是想引起大众非同寻常的关注罢了。也就是说,商家根本不怕成为众矢之的,怕的却是成为无矢之的。

  既然是噱头,商家当然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不然又怎么能达到噱头的效果呢!而要让更多的人产生非同寻常的关注,当然不能按照常规出牌。时下,娱乐界不是流行用绯闻炒作“明星”吗?而且,成功之例不胜枚举。因此,商家用这种“荒唐”举措“展示”自己,与娱乐界的自爆“家私”有异曲同工之处。噱头的背后,真正的目的是为了炒作自己,提高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知名度。

  歧视?噱头?炒作?这正是商家的高明之处。而要想被让类似的事情不再过多的重演,不再让商家的“阴谋”得逞,我们不妨对这样的“荒唐”之举一笑了之,别太较真为最好。

稿源:红网 作者:孙广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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