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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毛鸡蛋老太被判四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25 华夏时报

  朝阳法院:被告过失造成一人死亡、多人中毒,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去年朝阳区的毛鸡蛋中毒事件中,销售毛鸡蛋的祁长霞因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在法庭上,祁长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她的代理律师为其作了无

罪辩护。代理律师认为,祁长霞案发前从未用过亚硝酸钠,不知道亚硝酸钠的危害性,不能预见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本案属意外事件,公诉机关认定有32名中毒者证据不足。

  对此,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书证、物证照片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为祁长霞的行为已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祁长霞法制观念淡薄,在不具备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的场所制作食品并过失投入亚硝酸钠,且在公共场所非法出售,造成一人死亡、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祁长霞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到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损害结果发生,其行为已构成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案件回放

  去年9月7日,朝阳区来广营崔各庄学校门前,数十人食用一小贩祁长霞所售毛鸡蛋后引发32人食物中毒,其中有18名未成年人,3岁的杰杰(化名)经抢救无效死亡,被鉴定为亚硝酸盐中毒死亡。

  今年2月16日,朝阳检察院对祁长霞提起公诉。法庭审理时,祁长霞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但受害者家属没有到庭旁听。据了解,经调解后被告人祁长霞亲属赔偿了死者杰杰亲属经济损失2万元。

  华夏追访

  爷爷还不知道杰杰已死亡

  昨天,记者联系到死者杰杰的妈妈杨女士,她告诉记者,法院已通知她去法院领取祁长霞的刑事判决书。

  “审理前,经法官调解祁长霞的家属答应赔偿我们2万元损失费,但现在还没拿到这笔钱。我们也考虑到她没钱,有钱也不去卖毛鸡蛋了。”杨女士声音沙哑地说:“目前,孩子的爷爷还不知道杰杰中毒死亡的消息,因为老人已70多岁了,怕他受不了打击。我春节也没回家,一直说在北京很忙,没有时间回家。”

  据了解,杰杰的家属曾以抢救不及时为由,将120急救中心等4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93.6759万元。2月14日,朝阳法院曾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家属应向售卖毛鸡蛋小贩索赔后再追究医院是否有责任。近日,该案件将继续开庭审理。

  (陈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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