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学费学子偷钱受法律宽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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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25 华夏时报 |
检察院认为其认罪态度好,做出不提起公诉的决定 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侯爱文李祥琼报道昨天,大二学生为交学费,盗窃同学银行卡中5000元,朝阳检察院鉴于其主观上恶性不大,被害人已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出不起诉决定。 盗窃后留下“借条” 小兵(化名)是北京某医学院本硕连读的学生,去年8月27日,小兵从一同学那里偷了一张银行卡,因该同学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和卡放在了一起,小兵顺利地从银行提走了5000元。小兵当时给该同学留下纸条,上写:“先借你点钱周转,以后一定还。”9月2日,因涉嫌盗窃,小兵被警方控制。 为凑学费选择盗窃 小兵一案被移交到朝阳检察院。经调查,小兵盗窃是为交学费。去年放暑假,他为了筹集学费没回家,而是选择了在京打工,但却没找到工作也没挣到钱,手里面仅有的还是母亲辛苦凑来的4700元,而比学费还差2000多元。因怕交不齐学费被学校开除,最终选择了偷窃。 据了解,小兵2004年从老家考到北京某医学院,他的弟弟也于2005年考上了大学。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为此要供养两个大学生。小兵说,他曾试着申请助学贷款,无奈村里不能出具贫困证明而放弃。 做出不予公诉决定 “他衣着朴素,讲话声音很小,悔罪态度非常好,他的偷窃背后有难言之隐。”检察官李祥琼告诉记者。检察官随后做了大量调查,最终以小兵犯罪较为轻微,主观上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赃款已经退赔,被害人请求不追究刑事责任等,对小兵做出不提起公诉的决定。 今年3月22日,小兵和老师来到朝阳检察院当面表示感谢。小兵激动地说:“谢谢检察官,让我能继续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