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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3次入侵养路费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1:25 华夏时报

  涉嫌修改52辆车的信息涉案81.4万元被公诉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马某、邢某被诉利用他人微机卡进入养路费交费系统,修改记录后窃取费用。昨天,两被告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立案。

  海淀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某原是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北城收费

中心临时工。去年4月27日,马某利用别人的微机卡进入养路费交费系统,将6辆机动车的养路费和滞纳金信息改动了1.7万余元,为自己缴费。4月28日马某的行为被发现,原记录被恢复。

  去年五一长假期间,马某与邢某商议通过给别人修改养路费记录赚钱,被告人邢某找到于某(已另案处理),让于某帮忙找几辆车,能少交养路费并赚点钱。之后,被告人邢某将于某提供的机动车号交给了被告人马某。去年5月21日,被告人马某又利用别人的微机卡进入养路费交费系统,修改了29辆机动车的养路费、滞纳金罚款的信息。事后邢某、马某各分得18000元,并分给了于某1000元。这一次,被改动的款额共68.6万元。

  去年5月31日晚,马某第三次出手,修改了17辆机动车的养路费、滞纳金、罚款的信息,改动款额11万余元。马某3次改动信息共涉及81.4万余元,目前被改动的信息已被及时改回,损失得到挽回。

  海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某、邢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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