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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对日索赔可在国内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0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赵永兵)“民间对日索赔十几年来,20多起官司至今无一取得最终胜利。我们将改变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思路,从原来的到日本法院起诉,改为在国内起诉。”4月2日,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北京代表处正式挂牌成立。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连线采访时充满信心地表示,对日索赔国内诉讼将有望打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不能胜诉的坚冰。

  ■对日索赔官司国内打

  童增解释说,中国目前的民间对日诉讼都是在日本开庭,中方原告在地点、法律体系上都没有优势。而且,“在日本军国主义思潮和右翼势力的影响下,日本政府对二战时期所犯战争罪行没有正确的认识,这使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官司在日本法庭上很难获得公正判决。”

  童增说,一直以来,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每一案都牵动着成千上万人的心。但是从结果来看,历年来的20多起对索赔日诉讼,没有一起获得真正意义的胜利,这个结果在国际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别人并不了解我们的诉求原因,也不了解诉讼过程,他们看到的只是结果,那就是我们告日本政府败诉了,这往往被看成是我们没有理由,甚至在无理取闹。这种影响是恶劣的,这也是将对日索赔官司搬到国内打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件引发新课题

  把对日索赔的官司搬到国内打,是个全新的课题。不少人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发出疑问,民间对日索赔国内诉讼行得通吗?

  “就司法管辖权而言,当年日本犯下战争罪行的地点就在中国,更何况,日本在侵华战争中遗弃的毒气弹仍在危害中国人的生命。中国法院对相关案件有属地裁定的权利。”童增认为,把对日索赔官司搬回国内打,从理论上讲没有太大的问题。

  童增认为,把对日索赔官司拿到国内来打,最起码可以体现出四个优势。第一,受害者可以依据中国的法律起诉日本政府和企业,案子审理过程适用中国的法律;第二,减少诉讼成本,在日本打官司,费用较高,有的官司因费用问题而搁浅;第三,受害者与法官、律师的语言沟通不用翻译,减少语言交流上的误差;第四,受害者更能得到国内社会的支持和同情,依靠国内舆论的支持,能够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

  童增告诉记者,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今后将致力于推动对日索赔的国内诉讼。在维护和促进中日两国睦邻友好关系前提下,争取合理解决日本侵华战争战后遗留的民间问题,向日本政府、相关企业和人士依法索取应得的受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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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一农民成“国内诉讼第一人”

  本报讯(记者赵永兵)据童增透露,由于二战期前被掳往日本的中国劳工河北人最多。因此,到目前为止委托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国内对日本提起索赔诉讼的劳工,也是河北人居多。现年76岁的我省农民田春生,就是委托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国内对其在二战期间被抓到日本服劳役的受害事件提起经济索赔的第一人。

  田春生原名姬春生,1944年4月和父亲姬傅义被抓到日本三井三池矿业所属矿井挖煤,在被抓去日本的路上和在日服劳役的日子里,他和众多的中国劳工被迫过着非人的生活,他的父亲也因此客死他乡。1945年底,他被解救回国,但在日本挖煤却未得分文。

  据童增透露,我省农民田春生对日索赔诉讼将于近期在北京开庭。诉讼主要包括:一是劳工工资,因为田春生等劳工在日本煤矿挖煤的工资,当时分文未得。二是人身伤害,因为当时和他一起的中国劳工在日本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其父亲甚至命丧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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