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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费"长胖"小商贩恐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2:0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3月30日,满腹委屈的深州市民韩女士向记者哭诉说,工商部门的乱收费和工商局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让小本经营的她心力交瘁,痛不欲生。

  ■小百货店缴不起工商管理费

  去年1月10日,韩女士的小百货店的营业执照办下来了,她是在缴纳了当年第一季度

60元的工商管理费、40元的深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及其他费用后,才拿到深州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小百货店地处偏僻,仅十几平方米,一天的营业额也就百十来元。开业后不久韩女士发现,小店需支付的工商管理费越来越多。2005年第二、三、四季度,工商管理费上涨到90元。今年春节刚过,深州市工商局送来的管理费缴纳通知书上写明,第一季度工商管理费200元。据韩女士了解,国家规定工商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对个体工商户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韩女士认为,当地工商部门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国家标准。

  记者随机走访了一些商户,了解到近两年深州的工商管理费确实呈上涨趋势。据老商户反映,他们生意的营业额并没有增加,可工商管理费还是一点点涨了上去。

  据悉,深州市城内小店铺应缴的工商管理费数额是由工商部门的纳费评定小组制定的。但一些个体工商户反映,这个数额的评定标准有很大的随意性,且缺少制度的强力监督,越涨越高的费用令他们不堪负担。

  ■“个协”搭年检“车”收会费

  3月15日,深州工商局对韩女士小店的营业执照例行年检。按规定,营业执照年检不收费,韩女士却被要求必须缴纳72元,否则年检就不通过。韩女士交钱后,收到的是“深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的票据,而一年前,协会会费仅有40元。

  韩女士说,《河北省支持和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入会或者阻止其按规定退会,有关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不得利用入会滥收费用。深州工商局这种搭年检“车”收个体协会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而她虽已缴了两年的“会费”,却不知道这个组织到底做什么,也从没有接到过该协会举办活动的任何通知。

  记者走访了解到,深州市城内几乎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被迫缴纳着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维修行业会费等费用,营业执照年检搭车收“会费”的现象普遍存在。

  ■为享受权利7次哀求无果

  韩女士了解到,收入较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减收或免收管理费。韩女士先后7次找到深州工商部门,要求给其落实减、免工商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相关政策,但个别领导态度不友好,各科室之间也是推来推去。

  3月30日,深州市工商局一位副局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新开张商户工商管理费收得少是照顾,以后自然会涨上去,老商户工商管理费收取大体是稳定的。至于各种名目的“协会”,个体工商户们是自愿加入的,并没有在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时强制收取“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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