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修房架桥 擅改规划按违建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实习记者 黄颖)建筑项目是否完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是否全部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要求相符?是否按规定对规划要求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了保护?根据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成都市建筑项目规划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今后,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项目在竣工后,建设单位都

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对上述内容进行规划验收,并将在验收合格后颁发《验收合格证》。

  目的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昨日,市规划局法制监督处处长伍灵告诉记者,过去我市对建筑项目的规划验收只是规划监督的一部分,而随着我市规划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广大市民规划意识的加强,对建筑项目进行规范化的规划验收势在必行。制定该暂行规定将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维护公共利益。

  今后,凡是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但尚可补救的建筑项目,将被出具《规划验收意见书》,告知整改意见;而对改变规划许可内容的涉嫌违法建设的项目,则将在出具意见书后,进入违法建设的查处程序。

  内容较过去有大量增加

  伍灵昨日表示,与过去建筑项目的规划验收相比,此次暂行规定对要求验收的内容进行了强化,并增加了一些新内容,将包括《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批准的全部内容。

  根据规定,除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常规项目需要验收外,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公厕、停车位、出入口、通道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实施情况也将是以后验收的重点。此外,规划要求保护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情况以及建筑外立面、色彩的实施情况等也被纳入了验收内容。

  公示市民可在7天内提意见

  建设单位要取得《验收合格证》,还必须按要求将验收项目的建设情况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据悉,公示制度也是此次施行的暂行规定的一项新举措。

  “建设单位将这些情况公示出来后,市民就可以直接了解到自己关心的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这样也更加有利于规划的民主与公开,更有利于‘阳光规划’的推行。”伍灵昨日表示,建设单位在公示时,将会公布举报电话,为市民提供一个向规划部门提出意见的渠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