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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商业贿赂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6:24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叶向阳 本报记者 胡丹

  早报讯 按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从现在开始,全省各地、各部门组织,将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等单位的不正当交易,进行自查自纠,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作为整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为时半年。

  各地各部门在自查自纠中,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在依法查处中,各地各部门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在保护投诉举报人同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从严查处。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应及时落实整改责任。

  目前,省治理商业领导小组已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为:0571-85214798、8705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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