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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美容”受害者如何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3日讯(记者 郑全策 岳钦 实习生 孙立娜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威发布,市场上正在销售使用的“美容金丝”类产品未经审批,属无证产品。今天中午,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海口某美容店做过“金丝美容”。近日,她从媒体上得知“金丝美容”可能会导致毁容。她才发现,在植入金丝时,美容店既未与她签订协议,也未向其出具发票。

  接到报料,记者赶到刘女士所说的美容店。该店领班说,她在这家美容店工作了1年多,从来没有听说过该美容店做过“金丝美容”。随后,记者和刘女士取得联系,刘女士竟告诉记者,美容店已经给她开了发票,她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之后,刘女士就把电话挂了,记者再次拨打刘女士电话时,再也没人接电话。

  据了解,去年底,海口市部分美容店曾有“金丝美容”项目,并通过报纸、路牌广告、短信等,向市民大力推介。对于金丝植入的作用,专家认为,其过分夸大了作用功效,金丝并没有那么神奇。他说,金丝美容这个产品并不是新的美容产品,国内任何一家权威的医疗美容机构都没有使用过金丝美容这个产品。

  有些消费者已经将属于无证产品的“美容金丝”植入了体内。她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律师和省消费者委员会。

  海南省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如果美容院已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未审批过的“美容金丝”植入消费者体内,但消费者没有出现不良反应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美容院退款;如果消费者因为植入“美容金丝”而出现不良反应,且不良反应经确认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省消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过关于“美容金丝”的投诉。对于已植入“美容金丝”的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该会将专门向中消协请示具体处理办法。请做过“金丝美容”的人士与本报热线66810862联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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