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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工作超负荷令他们英年早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21 法制日报

  王永超

  据公安部近期公布的情况:2005年,全国共有414名民警因公牺牲,这414名民警中,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中和工作岗位上的达154人,占总数的37.2%。据新华社报道,在法官人数不到九十人的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短短的十余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他们之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才30岁。而像兰

本加一样累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司法助理员,似乎是总在人们的视线中,却总也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据统计,在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和工作岗位上的政法工作者中,绝大多数都是中青年人。

  长期以来,社会普遍关心的是基层政法工作者为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哪些努力,而对他们的工作状况却少有关心。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积劳成疾、累死在岗位上的基层政法工作者呢?这里面除了他们对自己工作的热爱外,一些客观原因不能不说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警力不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认为,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除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外,工作任务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也是重要原因。

  以去年为例,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案件464.8万件,查处治安案件629.6万起,全国110接警总量超过1.2亿次,平均每3.5秒接警1次。

  每到大年三十、中秋节等节假日,警察要全员待命加班。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基层一线民警平均每周加班时间都超过二十小时,派出所、刑警队民警每周加班最高可达50小时。据了解,公安民警频繁加班加点,除办案、值班和值勤外还包括:上级领导来视察需要他们开道清障;举办大型的群众活动需要他们维持秩序;工地的强制拆迁需要警力协助等等。

  警力不足导致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从世界范围看,我国警察编制比例最低、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但却创造了一个世界上发案率很低的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警察与人口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是万分之十二。我们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每年一个民警工作量超过3016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也就是说一个民警一年要干其他公务员两年半的工作。

  法官太少难以适应案件数量上升势头

  同样,对于法官们来说,2005年是颇为忙碌的一年。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字,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又创新高,共计794万多宗。其中地方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3997件,判处罪犯844717人,分别上升6.17%和10%;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360184件,上升1.31%。

  然而,与案件数量上升较快不相适应的是,基层法院大多数面对着案件在不断地增长,法官人员却增长缓慢的现实。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甚至出现了法院法官“断层”现象。

  一项统计表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大都希望从事律师职业,而不愿意当法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官的待遇太低。法官的职业要求使得法官只能靠着微薄的工资收入支撑着家庭,许多法官面临着生活艰苦和工作繁重的双重压力,这与法官的身体逐渐垮掉就有着必然的联系。相当多的法官成天忙于办案,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有的甚至顾不上吃饭,精神和身体都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和舒缓,造成机体代谢功能紊乱。

  另外,许多基层法院,办公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同样是审理一件案件,这些地方的法官要比条件好的地方的法官花费双倍甚至几倍的精力,造成许多法官只好牺牲休息时间来弥补,长年累月必然会积劳成疾,导致许多法官倒在工作岗位上。

  编制所限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负荷高

  与派出所、人民法庭一道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政法体系的司法所,共同担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在我国,司法所是一种不增加国家编制和行政经费的事业性机构。

  通常情况是,乡里的法律服务所的2至3人中,有一人是司法助理员,算是乡政府的组成人员,拿工资。其他的人则是所长聘用的人,不是乡政府的工作人员。

  近年来,司法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相当部分地区的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一人所(两人所)、一间房(两间房)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司法所的办公、交通、通讯设施装备还较为落后,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负荷相当大。

  以帮教工作为例,按照重新违法、犯罪的界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要达5年,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要达3年,累计起来全国的司法所每年承担的安置帮教人员一共是300多万人,而承担这项任务的司法所共有9万人,其中专职司法助理员只有4.6万人,平均每个司法助理员负责约67人。

  改变现状用制度减轻基层政法工作者压力

  民警、法官、司法助理员像机器一样连轴、超负荷运转,体力严重透支。

  基层政法工作者不是机器,他们需要必要的休整和爱护;基层政法工作者不是超人,他们不是万能的,他们需要理解和支持。

  如何改变他们这种工作状态呢?一方面,基层政法工作者在加强自身锻炼的同时,要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正确处理工作与休息的关系,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另一方面,基层政法单位要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身体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医治,切忌讳疾忌医,以防养痈遗患。更重要的是,要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缓解由于工作紧张给他们的身心带来的压力。

  前不久,针对司法所建设问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特别指出,要突出抓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要下大力气抓好司法所人员的落实,确保用于配备司法助理员的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争取增加编制、充实基层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特别是一线警力不足问题。

  造成政法工作者伤亡的主要原因

  公安“四因”

  一是工作任务繁重

  二是警力严重不足

  三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渐重

  四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司法“六难”

  

  1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

  2有些地方司法行政基层组织机构不健全

  3人员配备不足

  4经费缺乏

  5基础设施落后

  6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群众要求高

   法检“五高”

  工作压力高

  办案难度高

  工作负担高

  职业风险高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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