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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2008年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三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卫生部副部长佘靖三日提出,农村卫生是中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保证农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是卫生工作的重要职责,到二○○八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国际医学科学院组织第二届全球大会当天在北京开幕,佘靖发表主旨报告时作上述表示。她说,中国制订并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五年内国家财政将投入两百多亿元人民币,对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县医院房屋及备进行改造。

  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今年将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百分之四十的县,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由二十元人民币提高到四十元人民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万名城市医师到农村工作,并逐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农村医务人员,为农民提供较好医疗服务。

  佘靖称,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只是今后一段时期里中国卫生工作的八大重点之一,另七项重点工作包括:

  加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严格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高度重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其他新发传染病防治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快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转变和完善政府的医疗卫生职能,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这位高官建议进一步加强全球公共卫生的交流与作,呼吁各国应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国际社会提供有关传染病信息,加强信息和技术资源共享,加强磋商和协调行动,共同应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挑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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