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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称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3日讯 记者韩乐悟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向新闻界表示,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油符合我国标准要求。目前我国制定并实施的转基因产品检测标准共有16项,基本涵盖了我国目前进出境植物产品进行转基因检测的需求。近期国内媒体报道的“由于没有对转基因产品检测的统一标准,许多国外转基因大豆油未经检测直接进入我国”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据了解,在我国目前实施的16项转基因产品检测标准中,国家标准5项,检验检疫行

业标准11项。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境转基因产品实行的申报制度,要求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时,必须声明是否为转基因产品;对申报为转基因产品的,须验证是否持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在入境口岸查验时,对这类产品还需按标准抽样送实验室进行转基因符合性检测。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转基因植物产品主要为大豆和大豆油,均以原料方式进口后用于加工。

  据我国广东、上海、浙江、珠海、天津、江苏、辽宁、江苏、广西9个大豆油主要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统计,2005年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原油约169.4万吨。这些货物入境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均按规定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了转基因的声明、转基因安全证书和批准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在查验货证相符后,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样品进行转基因符合性检测,经检测上述货物均符合我国转基因标准的规定。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转基因大豆原油出具证明并进行转基因产品标注,准许运至加工厂进行精炼加工。

  该局同时表示,今后将要求各级质检机构,加强与相关转基因产品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转基因产品入境生产加工的后续监管,确保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转基因产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目前仍无定论。但有专家和机构认为,给转基因食品贴上标识,是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2002年3月起,我国农业部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一、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二、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四、棉花种子;五、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该办法规定,食品中若含有上述转基因原料都须贴标识让消费者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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