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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试行电子诉讼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首尔4月3日电 记者刘复晨 韩国首尔行政法院3日表示,将试行电子诉讼制度,诉讼当事人不用直接到法院,而通过互联网就可提交诉讼材料并相互交换意见。

  首尔行政法院3日指定了网上诉讼示范庭,从4月底开始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网站公告栏或博客,向该法庭递交诉讼准备阶段的各种材料。韩国大法院表示,网上诉讼在试行阶段只适用于审判前的准备工作,诉讼当事人也可以按照原来的程序直接到法院办理。如果试行

结果良好,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届时递交诉状、交纳诉讼费用和送达判决书等与诉讼有关的所有程序,都将通过公告栏或博客在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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