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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危险废物等与生活垃圾“为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33 南方日报

  我省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禁止危险废物等与生活垃圾“为伍”

  粤年产固体废物5500多万吨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黄晓卉)危险废物和电子废物将禁止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合处理。这是近日记者从全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省环保局李清局长介绍,“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申报制度,通过申报制度的实施,来对固体废物实现日常的动态管理,禁止危险废物和电子废物与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合处理。

  据悉,目前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迅速增加。2005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已逾5500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约330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近2000万吨,危险废物130万吨,医疗废物5.1万吨,废旧电子电器48万吨。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达标处置率59.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4.4%,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69.2%,医疗废物达标处置率90.3%,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利用率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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