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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娃上学公费补贴又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晖实习生任素华)4月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经省政府批准,从2006年起,我省将提高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即农村小学最低标准由10元/年提高到20元/年,农村初中最低标准由15元/年提高到30元/年,提高标准增加的支出由省财政负担。我省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后,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相应调整为:初中150元/年,小学110元/年。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可超出省

定标准。农村中小学收取的杂费以及实行“两免一补”财政补助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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