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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迷信之风不可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清明节到来前,长春市下发“禁烧令”,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殡葬祭奠物品,禁止在专用焚烧炉外焚烧死者遗物,否则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这一规定,给当地逐渐盛行的丧葬迷信来了一个当头棒喝。

  临近清明,在长春、天津、西安等城市的一些冥品店、冥品一条街上,纸扎的奔驰汽车、欧洲别墅、笔记本电脑、高级桑拿浴房、总统套房甚至保姆、保镖和狼狗,都成了畅

销的祭品,标明为“阎王”的地府银行的现金存折也应有尽有。一些摊贩还公然兜售酷似人民币的冥币。

  另外,在一些地方,造价几万、数十万元的坟墓也互相攀比。在一些城市,一些丧葬活动也拉起长长的车队,车队都带着整齐白花、配有摄像机,甚至还要沿街“撒纸钱”。

  中华民族一向重视民族传统和文化传承,亲人故去,举行一些悼念活动和仪式,本来无可厚非。但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了。粗俗化的丧葬祭奠文化,不仅从根本上背离其原本的文化精神,还会助长奢侈攀比之风,进而恶化一个社会的文化生态。

  丧葬祭奠陋习败坏了社会风气,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政府和广大群众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提倡和发扬文明节俭的丧葬文化传统,为净化社会风气做出贡献。

  (据新华社长春4月3日电)

  □新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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