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实施项目年审制 对年审不合格单位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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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56 中国环境报 |
刘桂妮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环保分局制订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实效的措施,使环保监管在餐饮业项目审批工作中切实发挥了作用。 主要措施有:制订年审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后附年审表格,对在年审中发 现环保设施不合格或闲置等情况的建设单位,给予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年审制的实施相当于对建设项目每年进行一次环保验收,虽然工作量有所增加,但加大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与区卫生防疫站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新建餐饮项目要求其必须先办理环保手续,之后才能办理卫生许可证。这样,项目环保审批对辖区内新建餐饮项目起到了前期监管作用;制作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后,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设施检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正式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再履行正常审批程序,将项目审批与验收有效结合起来,基本杜绝了“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