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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布局骗婚最终难逃法网 领刑7个月还要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9:5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通讯员晨希)被告人黄焕武、谭小芳等6人经过精心布局,骗取被害人余某12000元,最终落入法网。4月3日,宾阳县人民法院按照犯罪情节的轻重以诈骗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拘役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05年7月份,被告人黄焕武、谭小芳在江西省上尧市认识了被害人余某。两被告人回到宾阳后,余某多次与他们联系,表示愿娶谭小芳为妻。两被告人遂商量在当年8月份以

骗婚形式骗取余某的财物。商定后,首先由黄焕武联系莫春清,再由莫春清找到何增强、屈品香冒充谭小芳的父母,谭小芳找黎少清冒充其表姐,一起实施骗婚。在精心布局之后,谭小芳在当年8月21日打电话给江西省上尧市的余某,让余某带钱来宾阳县接其回去结婚。次日,黄焕武等5名被告人将连夜由江西赶来的被骗人余某父子带到宾阳县某镇何增强家住宿。同年8月23日,被告人黄焕武、谭小芳、黎少清、屈品香将余某父子带到宾阳县农行大厦前,余某按照谭小芳的要求,从银行领出12000元交给谭小芳。从余某处骗取现金12000元并由6被告人瓜分后,谭小芳假装和余某回江西结婚,在途中趁机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焕武、谭小芳、莫春清、黎少清、屈品香、何增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焕武、谭小芳密谋诈骗,并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在此次共同诈骗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莫春清、黎少清、屈品香、何增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综上所述,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编辑:黄皓作者: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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