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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获释前被查出前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0:17 南方新闻网

  案犯获释前被查出前科

  看守所民警调查发现此人正是10年前作案、涉嫌诈骗1400万元的在逃犯

  本报讯(记者丰雷通讯员李彬涛)一名在深圳犯抽逃资金罪被判刑1年半的案犯,获释前被发现是山东省公安厅网上追逃近10年的诈骗犯,市公安局立即和法院联系,停止办理该

案犯的释放手续,经深圳警方和山东警方联合调查,揪出在逃犯。

  据介绍,今年3月6日,在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第二看守所,政秘科民警在网上录入将要释放的案犯信息时,发现因在深圳犯抽逃资金罪被判刑1年半的刘某山,很可能是山东省公安厅网上追逃近10年的诈骗犯周某水。

  预审监管支队立即和法院联系,停止办理刘某山的释放手续,并对他进行扩线侦查。经核实,“刘某山”是案犯在惠州市花钱买的户口名,而他的真名叫周某水。

  审问中,周某水对警方指控的“在山东省济南市涉嫌诈骗”一事矢口否认。在随后双方的“交锋”,周某水透露了一个信息,称10年前发生在济南市的1400万元诈骗案“全是胞弟周某土所为”。

  该支队马上与山东省公安厅取得联系。3月19日,经两地警方反复核查,山东警方认定,“刘某山”就是被他们通缉近10年的诈骗犯周某水。

  3月20日,山东警方民警来深,与预审监管支队民警一起侦查,发现了周某土在广东河源的基本资料,还了解到罗湖区某山庄的一栋房子是周某土所买,周某水入狱前在那里居住。

  两地警方再次提审周某水,他终于交待了实情:10年前,他同周某土利用银行管理漏洞,诈骗了济南市一家供销公司现金人民币1400万元。作案后,两人分头逃跑,改名换姓来到深圳、河源、广州等地。目前,两地警方正追捕周某土。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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