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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严格电梯安全管理物业必须设置电梯管理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0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3日讯为了保障电梯乘客在乘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解救,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今天,记者从哈市房产住宅局获悉,今后电梯必须进行年检、配置专业救援人员。对此,哈市近日将开展电梯使用安全检查。

  据哈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电梯应急指南》通知要求,该局已经向哈市物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作为救助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应当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工具等,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据了解,《指南》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同时还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社会救援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设立电梯救援中心。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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