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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处理交通事故 机动车撞行人加10%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0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哈市制定了《哈尔滨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暂行规定》。法规规定,哈市公安机关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管机关,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日常工作。3日,针对新法规的有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法制办有关人士。

  轻微交通事故可协商处理

  据介绍,按照新出台的法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原因无争议的,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予以记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后就可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事故责任分五类

  按照新法规,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无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

  (二)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三)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单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驾驶车辆在人行道、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或刮撞在人行横道内依法通行的行人的;

  (六)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依法行驶非机动车的;

  (七)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八)机动车遗洒、飘散货物引发交通事故的;

  (九)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引发交通事故的;

  (十)驾驶机动车倒车时引发交通事故的;

  (十一)因制动器、转向器失灵引发交通事故的;

  (十二)驾驶机动车越过道路隔离设施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三)驾驶机动车越过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四)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驾车逃逸致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

  (十五)非接受抢救的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两小时内不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六)溜车、侧滑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七)追撞前车尾部的;(十八)不按规定开关车门、车厢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或者未拴系牲畜造成事故的;

  (二十)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有本条款第十三项至第二十项规定情形之一,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有作用的,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同时有本条一款规定情形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一)没有证据证明各方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

  (二)交通意外事故的。

  此外,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各方当事人均有此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按分值大小

  确定事故责任

  据介绍,本次出台法规的最大亮点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按各方当事人分值占分值总和的比例确定。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其行为划分为A类、B类、C类、D类,其分值分别为1分、0.75分、0.5分、0.25分。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有分值,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无分值,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一方当事人行为的分值总和大于另一方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行为的分值总和相同或者双方当事人都逃逸的,双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机动车撞行人加10%赔偿责任

  据介绍,新法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除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外,其余部分按照当事人分值占分值总和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增加10%的赔偿责任。

  而对于交通事故中止时间期满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仍处于抢救或者昏迷状态,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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