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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调查新、旧“房管”都来收费居民多交房费9年难要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00 生活报

  帮办记者 张妍霞

  本报讯9年前,房屋进户时,提前预付了半年房费;数月后房管部门变更,新换的房管单位又重收一遍房费。为了要回多交的半年房费,市民李先生已找了9年,可始终也没将多交的钱拿回来。

  3月29日,哈市市民李德纯握着已有些发黄的交费收据,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1997年1月份新房入户时,负责该居民楼物业管理的道外房产经营公司,让每户居民预付半年的房费,他共交纳了217元钱。10月份,房管部门换了,道外房产经营公司将该楼的物业和供暖全部移交给航运局房产物业公司。航运局房产物业公司要求居民再补交入户时的半年房费,如不交,就不给办理房产证。为了拿到房产证,居民们不得不重复交纳半年房费。居民曾拿着票据找过道外房产经营公司,当时工作人员说,房产交接时,相关的费用都移交给了新的物业单位,让他们管航运局房产物业公司要。

  2002年,李德纯将房子卖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他要求物业公司将票据与他所欠的费用冲销,可是工作人员不干,让他必须将欠费补齐后,才可出具相关手续。

  “房子卖了,可是一想到多交的钱心里就觉得憋气。”李德纯说,这二百多元钱不多,可是先后找了快10年了,就是找不出个说法。每次到航运局房产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态度始终很好,可就是拿不出解决办法。

  随后,记者与航运局房产物业公司的杨部长取得了联系,杨部长说,李德纯多次找过他,这件事情他知道,但是他刚到物业公司工作一年多,对当年的具体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听说是当年房管移交时,居民多交的房费被前任物业拿走了,因此这个钱他没法退。再说,李德纯已将房子卖了,如果他没卖房,为了让百姓不吃亏,还可在物业费中慢慢相互抵消。

  当年居民多交的房费,到底移交没有?记者又与曾负责过该地区房产管理的道外房产一所取得了联系。记者调查发现,9年来,工作人员已换过不知几茬,大家对当年的事情都说不清楚。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找到了一位尚在该所工作的“老人”万部长,万部长说,关于房管移交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能看一看居民手中的票据,看能否从中找到经手人,了解相关情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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