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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超标收费须缴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3:03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曲明)近日,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结合本市情况印发通知,明确了对学校超标准收费征收营业税的项目范围。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要在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进行纳税申报。凡未纳入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的收费项目,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使用发票。凡符合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应由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减免税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使用发票和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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