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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牺牲的公安英烈中非战斗减员占将近一半 省公安厅强制患重病民警休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3: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使身体严重“透支”,是我省公安民警的真实写照。1995年以来,因公牺牲的302名民警,有137名民警属于疲劳过度突发心脏病、脑溢血等牺牲在工作岗位上,非战斗减员占将近一半。昨日,记者在河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成立大会暨首次抚恤金发放仪式上获悉,省公安厅已经出台严格落实公安民警休假制度,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强制进行休假、疗养。

  据河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非战斗减员的情况,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公安民警休假制度。

  该制度规定,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轮休、补休等形式,科学、合理安排民警得到休整。每年初要对民警作出休假的具体安排,原则上每个季度必须保证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民警休假。如遇到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一时安排不了休假的,在年内要适时安排补休;对因工作任务繁重,法定节假日也不能保证休息的民警,要合理安排调休。要组织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的民警,以及常年工作在基层和一线的业务骨干进行疗养,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要强制进行休假、疗养,绝不允许以发放补贴、缩短假期的形式来代替休假。

  省公安厅明确表示,将把民警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考核和队伍建设年度综合考评、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确保民警正常休假得到落实。□记者李红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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