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刊登招人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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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4:5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王道斌)“会不会出错了,国家机关刊登招用人员的启事竟然被冠以招人启事,为什么不是招聘、招考等启事?”自从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拟招收两名新闻信息工作人员的招人启事经刊登后,引起了普遍的关注。 记者昨日咨询广东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后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此次面向全国招用两名转任人员,因其招用性质与招聘、招考等不同,而被招用人选一经确定即可立即 办理转任手续,使用一个笼统的“招人启事”并无不妥,而其实际上就是公务员选调或转任的一种。据了解,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此次提供两个职位的具体要求当中,首先要求报名人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具有新闻学或传播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此外,报名人须有较强的文字和协调、沟通能力,从事新闻或宣传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30岁以下,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而对于非广州市居民户口报名人员,除要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是未婚。 本次招用当中的报名人员须在其报名时提供(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3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下载)、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左右(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