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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乘渡轮要收费吗?市民陈伯认为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6: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报道:“我是市区一位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近来乘坐礐石至人民广场的轮渡,每次都被轮渡工作人员收取0.5元的过渡费,我本人持有《汕头市老人优待证》,但轮渡工作人员还是向我收取。”昨天上午,对礐石渡口工作人员颇有微词的陈伯打来电话生气地告诉记者。据陈伯介绍,他于上月30日以及近两天从礐石乘坐轮渡到人民广场,每一次轮渡工作人员都要他交轮渡费的半价即0.5元才让他上船。陈伯称,他从人民广场乘坐轮渡到礐石,人民广场的工作人员却没有一次向他收费。陈伯告诉记者,在礐石渡口,当他出

示老人优待证时,工作人员曾告诉他,市政府早有规定:70周岁以上老人只能享受半价优惠。但陈伯不信他们的说法,认为是礐石那边的工作人员明显没有善待老人。其实,陈伯这一次是真误会了礐石渡口的工作人员了。根据去年3月21日的《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半价优惠乘坐下列客运轮渡船、公交车:礐石至人民广场、西堤往返轮渡船,市区公交线路第1至31路和101至104路,共35路。据人民广场轮渡工作人员介绍,在以前效益较好的情况下,老人过渡是免费的。但这几年轮渡的效益一直在下降,《老年人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早在去年3月就下发了相关的调整通知,但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老人却不配合,他们只能尽量做些解释工作。他们希望老年朋友们能理解,自觉按规定买票。相关链接我市规定,老年人(一般指60周岁以上)主要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免费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公园、风景区、文化馆、纪念馆、艺术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馆(所);半价优惠进入享受财政补助的体育健身场所、电影院;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老年人在享受财政补助的医疗机构就医,其门诊挂号费及相关老年人公证业务的公证费均可获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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