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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告孕妇拖欠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31 东南快报

  本报讯在医院产下婴儿,出院后却还欠2万多元医疗费。近日,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把孕妇万红(化名)告上法庭。

  市妇幼保健院诉称,万红2005年11月23日入住医院待产,12月14日剖宫产娩一女婴。产后万红发生严重并发症,经医院救治,万红母女于2006年1月11日平安出院,但万红只支付医疗费15000元,尚欠21848.44元。

  万红辩称,妇幼保健院对她进行手术准备不足,手术时任意改变方案,造成严重后果,应为医疗事故,自己有权拒付由此产生的超支费用。

  对于万红的抗辩理由,法院没有采纳,并于近日判决林红支付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费21848.44元。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心田 早立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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