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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致死” 母女获刑又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2:11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顾文剑责任编辑 方梅兰

  怀疑丈夫与另一女子有婚外情,张女士和女儿揪住对方肆意谩骂,致使后者打开煤气自杀身亡。因犯侮辱罪,这对母女双双获刑,并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

  2004年6月18日上午,张女士在小区遇见被害人刘女士,因为怀疑自家丈夫和对方有

染,张女士随即开骂。

  第二天,张女士的女儿又到刘女士的工作单位,肆意谩骂,致多人围观。

  由于不堪承受压力,刘女士留下遗书,打开家中的煤气自杀身亡。其家人以张女士母女俩犯侮辱罪而提起控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母女俩仅凭他人传言便认为丈夫与被害人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因而心生愤恨迁怒于对方,且为泄愤公然对其进行辱骂,在公共场所贬损被害人人格,造成被害人自杀,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遂判决张女士管制6月,其女儿拘役6月,酌定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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