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严禁在耕地上取土烧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1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萍报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为实现这一目标,日前,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在耕地上取土烧砖,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产项目供地。这是记者4月3日从省政府获悉的。

  省政府要求,要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执行节能建筑设计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到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80%。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