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儿子被医院聘为临时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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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3:35 东南快报 | ||
视点追踪>>>护士当医生产妇大出血死亡 核心提示 连日来,福州市卫生局和闽侯县卫生局,对闽侯南通卫生院院长的妻子——护士康水珠非法行医一事进行调查时,读者又向本报反映了另一个情况:院长的儿子陈某,被卫生 院聘为“临时工”,但只在每周周末到医院来,月工资800元。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闽侯南通卫生院,对此事展开调查。
(图)这是陈某被南通卫生院聘为临时工的合同 □记者调查 在南通卫生院,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举报者所举报的内容。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证实,陈某从部队转业后,于2005年初进入南通卫生院工作,在财务科协助报表统计、数据维护等工作,一年后他参加成人高考,考入福建某大学计算机专业,脱产学习,此后,每逢周六、周日到卫生院来,每月卫生院给他发800元工资。 一位财务室的女会计告诉记者,“院长儿子来当临时工,有经过县卫生局的审批。”随后,记者在财务室看到了南通医院2006年的临时工《聘约合同》。合同中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院长的儿子陈某,岗位是“统计”,月工资800元,聘期1年。在这份合同后面的其他一些临时工聘用中,记者看到“检验”、“厨师”、“清洁工”等临时工的待遇,大多在400元左右。 据医院档案记录,该院于2004年12月向闽侯卫生局提出申请,内容为“同意聘用陈×(此处记者隐去姓名)为我院电脑室工作人员。”落款为“闽侯南通卫生院”;闽侯县卫生局黄局长签署了“同意”二字。 对话1 南通卫生院院长陈超仁: “我儿子工资是县卫生局定的” 在医院会议室,院长陈超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你儿子是什么时候临时聘用到卫生院工作的? 院长:大概前年吧。 记者:为什么会把你儿子安排到南通卫生院工作呢? 院长:他(儿子)转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我是副主任医师职称,我们家庭又是独生子女,按照规定,我孩子的工作问题是可以得到照顾的,当时县卫生局还想安排在其他医院,我担心不方便才安排在自己卫生院的。 记者:你儿子到医院工作是谁批准的? 院长:当时院领导班子有研究,我是当事人,是回避的,后来经过闽侯县卫生局同意后,儿子才来上班的。(陈院长说法得到了院党支部书记林伟的证实,据林介绍说,聘用院长的儿子,当时也通过院领导班子的研究,至于院长儿子的读书问题,这是卫生院在培养人才。) 记者:你儿子到卫生院具体从事什么工作? 院长:电脑,将来卫生院(办公系统)准备数据化。目前(儿子)主要帮助财务进行报表的输入、数据的维护等工作,卫生院财务室的工作人员大多不会使用电脑,这都需要有人来做。 记者:你儿子是医院送去读书吗? 院长:是。现在大中专毕业生很难招得进来,我们让他去上学,是想在他学成后,在南通卫生院建成内部办公网络,由他来负责南通卫生院的网络系统。 记者:你儿子是脱产学习吗? 院长:是的。每个周末都回来上两天班。 记者:你儿子一个月800元工资比其他临时工高出很多,你觉得这样的工资是不是太高了? 院长:我儿子的工资是县卫生局定的。 据院长陈超仁介绍,针对儿子在医院上班的问题,已经有人多次举报到县里,陈说:“县纪委和县卫生局也来查过,看了院里研究过的(材料)就没什么了。” 对话2 闽侯县卫生局黄局长—— 临时工工资由卫生院决定 针对以上问题,昨晚,闽侯县卫生局黄局长在电话中接受了采访。 记者:南通卫生院院长陈超仁的儿子陈某,被聘为南通卫生院的临时工,是经过批准的吗? 局长:当时是经过批准了。 记者:卫生院临时工工资,是由哪个部门定的?据南通卫生院称,陈某的工资也是由闽侯县卫生局定的,是这样吗? 局长:卫生院招收的临时工,工资都是由卫生院自己决定,费用也是他们医院自己承担,财政不予拨款。陈某的工资也是他们自己定的。 记者:已参加脱产学习的临时工,单位有没有必要继续聘用他,并照常发工资? 局长:要看这个临时工所学习的专业是什么,如果是和工作有关的,且学习时间不长的话,可以考虑照发工资。但如果和工作无关的专业,那么医院就要重新进行考虑了。 记者:据了解陈某脱产学习的时间长达两年。 局长:那要看卫生院是怎么考虑的,一般都是由他们自己来决定。 本报记者 程立葳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