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福建:农民工也可享失业保险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4: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福州4月4日电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本人自愿缴纳的亦可缴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