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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诚信谁来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4: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石家庄4月4日电又到求职招聘时,大学毕业生再次拿出当年高考“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勇气,奔赴职场应聘的战场。求职难、就业难早已司空见惯,大学生的求职成本也在不断上涨,而其中有一种“成本”比较隐蔽却又代价昂贵,在有些时候,众多求职学子付出了这一成本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北大学子惨遭弃用

  前一段时间,南方某知名公司与北京大学四名学生签了三方用人协议,但仅在短短一个多星期后,该公司突然单方面毁约,宣称这些人都不要了。而这几位学生因为与该公司签约的原因,放弃了公务员的考试机会和其他单位的面试机会。

  这件事在北大引起了巨大反响,大家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谁来保证用人单位的诚信?因用人单位的失信而导致大学生遭受的损失由谁来负责?

  “宽容”的学生

  与“挑剔”的单位

  当下的用人单位对学生要求条件非常苛刻,“不得再与其他单位联系接洽”“不得考研”……一位物流公司的副总向记者坦言,跟上世纪80年代那种用人单位对大学生求贤若渴的态度相比,现在则完全颠倒了,用人单位要挑了再挑,选最好的。公司不怕学生不接受苛刻的条件,也不怕单方面弃用已签约的学生,大不了交点违约金,对公司没太大影响。一方强势一方弱势,这就是市场规律决定的。

  毕业生要明白

  自己也有选择权

  河北嘉园律师事务所的赵艳菲律师曾多次代理就业案例诉讼,她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求职中,用人单位和大学毕业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两者之间是平等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你,你也可以选择单位。任何时候,不要放弃自己的选择权利。”赵艳菲律师认为,在确保不违法违规的前提下,求职者可以有同时选择其他单位的自由。另外,大学生自身要修炼“内功”和心理素质,因为“校园之外的社会错综复杂,大学生也不能一味将工作想得过于理想化,必要的应对困难的心理准备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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