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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三者险7月起正式施行—— 不投保,不能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4: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强制三者险7月起正式施行—— 不投保,不能上路
在经过一年多修订之后,千呼万唤一直没出台的机动车强制三者险终于有了动静。记者获悉,经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8日正式公布,将于7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涉及全国1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全国十几亿条道路和非道路通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终于尘埃落定。

  机动车不投保不能上路

  《条例》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也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同时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一方面,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保险公司拒保要吊销执照

  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三者险的车主,将受到重罚。《条例》规定,未按规定投保者将被公安机关扣留机动车,并被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此外,保险公司有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等行为,将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无事故记录费率可降低

  未来强制三者险将实行统一的费率,但并不会完全一刀切,而是采取了价格与车主的驾驶记录直接挂钩的方式。

  该《条例》指出,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长期记录良好的,保险公司将持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反之保险公司则将提高其保费。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得提高其保险费率。如果

  调整保险

  费率的幅

  度较大

  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帮《条例》明确规定了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进行提前垫付但随后要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则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仇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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