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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设新农村莫让农民“单腿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00 光明网
许贵元

  在谈论新农村建设这个热门话题时,我们常常条听到一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说法。有的同志不以为然地说:“我们是名副其实的县城人,建设新农村主要是农民,我们使不上什么劲”;还有的漠不关心地说:“我们生长生活在城市,建设新农村无关我们的事!”;也有的不负责任地说:“新农村建设好与坏,不用我们去关怀!”种种议论,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所有上述说法和想法都是消极的、甚至是错误的。如不及时破除,势必给新农村建设带来思想阻力和观念障碍。

  俗话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众人拾柴火焰高。建设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小康建设,全力打造和谐社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不仅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头戏”,也是当前和今后全党工作的重中之中,更是历史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神圣使命。由此而言,建设新农村光靠农民自己“单腿跳”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各行各业都要高度关注、献计献策、同心同德,形成强大合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新农村建设得更美好、更繁荣。否则,就会贻误时机,影响全局。

  众所周知,建设新农村是惠及全国人民的“民心工程”,也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需,全方位做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新农村建设深入民心,及时给农民“充电”,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化为自觉行动;其次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三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民培训,为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和“技术人才”,让农民掌握建设本领,发挥智慧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断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发展活力和后劲;三要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则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和谐环境。要大张旗鼓地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让农民学法、懂法、会用法,提高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依法推进新农村建设。公安、工商和所有涉农部门,要切实下大力量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伪劣假冒产品,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尤其是农资产品市场,对恶意坑农害农的涉农案件要严惩不贷,确保农民安心放手生产,无忧无虑搞建设。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措施,集中精力抓好“城市反哺农村”的各项有效措施的兑现,切忌“嘴上高喊、纸上谈兵”,要从资金和所需物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援,搞好系列化、全方位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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