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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再就业政策优惠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6:00 光明网
无忌 文

  为了促进再就业,国家和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录用下岗失业职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也为政府分担困难。这些政策中最多的是免税,数额虽有多有少,但企业因此受益。那么,有多少惠及职工呢?

  税收本来就是挺复杂的事,且不说征收中逃、避、偷、漏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制定的优惠政策又过于宽松,仅就目前情况看,由于政策与企业挂钩,而非直接对应职工,

因此即使合理免税,受益的也是企业而非职工。能否让职工成为受惠的主体呢?从劳动合同开始,到工资实际收入、三险一金实缴,逐一对应,落实到人头,再计算免税优惠。这样,企业就必须认真对待录用下岗职工,签合同、谈待遇也不敢敷衍造假。既让下岗职工真正享受到政府的关爱,又鼓励了安置下岗职工的企业,保证了国家的正常税收,一举多得,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工人日报》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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