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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电脑咋没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7: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 余建文)“抽中特等奖,花1999元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却开不出发票,真叫人为难。”前天,家住联丰北区的叶先生向本报热线来电反映。

  叶先生说,上周六他和姐姐到药行街上一家新开的数码店购物,姐姐运气好,兑到了一个特等奖,奖品是一台“神州”牌笔记本电脑,姐弟俩高兴不已。按照店方规定,领走特等奖要自付现金1999元,两人付好了钱后,向店方索要一张发票,以便日后保修作个依据

,可工作人员说,奖品是没发票的,反正有保修单,没什么问题的。叶先生说,要是没发票,以后找谁去保修啊,再说这奖品好歹自己也付了1999元,为啥不能给发票呢?

  记者为此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协会翁月珍秘书长说,这种情况蛮特殊的,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商家不开发票,可能基于额外缴税的原因,毕竟这是促销品,不过消费者为这台特等奖笔记本电脑也支付了近2000元,要求开发票也可以理解。从保障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店方可以开一张收款凭证,金额为消费者所付的现金数,这样会比较好。另外,无论奖品还是赠品,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三包”规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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