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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电脑为名专盗内芯 郑州一网络工程师被判刑八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48 检察日报

  本报讯(张胜利 马伟利) 河南省郑州市一网络工程师在离开公司之后,仍以某名牌电脑公司服务人员身份,以给用户维修电脑为名,在8天的时间里连续作案3次,共盗卖3家用户电脑的CPU、硬盘共计价值1995元。日前,经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曙光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0岁的被告人李曙光是河南省淮阳县人,几年前,李曙光从某大学本科毕业后

在郑州科技市场一家电脑公司工作,是名网络工程师。后李曙光因故离开了该家电脑公司。一天,李曙光在闲逛时发现,很多人专门收购电脑的CPU和内存,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05年10月29日8时许,李曙光以某电脑公司服务人员的身份,来到郑州市北福华街电脑用户王某的家中,称受公司指派,对王某家中的电脑做维护。在维护过程中,李曙光告诉王某,电脑硬盘和内存条有问题,要拆下来,带回公司维修。王某表示同意,李曙光将该电脑的80G硬盘拆下后,又趁王某不注意将该电脑的CPU拆下后盗走。经鉴定,被盗的CPU价值357元,80G硬盘价值308元,共计价值665元。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李曙光的胆子更大了,2005年11月3日14时许,李曙光以某电脑公司服务人员的身份,来到郑州市郑通路冯某的“综合文印部”店内,要求为该店内的一台电脑更换硬盘,在未得到冯某同意的情况下,李曙光趁其不备将该电脑的CPU盗走。经鉴定,该CPU价值452元。

  2005年11月6日12时许,被告人李曙光又以某电脑公司服务人员的身份,来到郑州市淮河路金京花园陈某家中,采用同样的手段,以检修电脑为名将其电脑打开后,趁陈某和其家人不备,将该电脑的CPU盗走。经鉴定,该CPU价值878元。2005年11月7日,被告人李曙光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曙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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