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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醉他人偷手机 转为“抢劫”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48 检察日报

  用酒将他人灌醉后窃取手机,自以为天衣无缝,但终究难逃法网。3月27日,浙江省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汪金良、张云平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月初,听说同村人汪某买了一款新手机,一向瞧不起汪某的汪金良觉得十分不快。同年2月25日,汪金良找来朋友张云平,商量一起把汪某手机“弄过来”。当天傍晚,汪金良邀请汪某到张云平家吃晚饭。席间,两人对汪某的酒量称赞有加。本来就嗜酒如命的

汪某,受到怂恿后,便大碗大碗地喝酒,三两下就被灌得酩酊大醉。为避免汪某酒醒后起疑,在张云平的建议下,两人决定将汪某送回家后再伺机行动。不巧的是,汪某的侄子正在其家中看电视,两人不便下手。张云平便借故向汪某借用手机卡,此时汪某已醉倒在床上不省人事。张云平故意与汪某的侄子搭讪,汪金良则趁机窃走了手机。次日,汪金良将手机变卖给一家旧手机店,得款120元。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汪、张二人采取用酒灌醉他人致使他人不知反抗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余浩波 王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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