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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山:较真数字挖出遗漏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48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温立新) 湖北省兴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日前从数字入手,挖掘遗漏的犯罪事实,及时纠正了一起证据有瑕疵的报捕案件。

  今年2月28日,兴山县公安局向该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孙某。据两人供述:2005年6月,两人先后盗窃两辆摩托车,其中一辆为隆鑫150-2C型蓝色两轮摩托车,事发后已送还车主;另一辆是牌号为鄂E80471的大阳90A型红色两轮摩托车,盗窃后卖给了村民杨某。

  然而,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公安机关从杨某处收缴的那辆摩托车根本没有车牌,车体的发动机号为5155921,车辆识别代码为5102737,经查询也与二人供述牌号(鄂E80471)所应匹配的车体发动机号和识别代码不符。而另一方面,牌号为鄂E80471的摩托车车主万某又确已报失,其报失材料上记载的车辆型号、颜色、轮胎和排气管特征及丢失时间等细节,与犯罪嫌疑人孙某的供述完全吻合。

  检察官立即意识到,从杨某家收缴的那辆车可能是嫌疑人另外盗窃所得,本案可能存在遗漏案情,办案人员遂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果然,公安机关随后在吴某家中查获鄂E80239车牌一个,经查询,该车牌登记匹配车体发动机号和识别代码恰好与在杨某家查获的那辆车一致,车主为沈某。

  面对铁的证据,吴某、孙某不得不供述出共盗窃3辆摩托车的事实。而险些被公安机关发还万某的鄂E80239摩托车,也由于检察人员的细致深挖,最终回到了它的真正主人沈某手中。万某报失的鄂E80471摩托车目前正在查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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