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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认钱不认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8: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82岁的刘洪天和79岁的刘长梅老夫妇居住在南京三条巷,夫妇俩共育有三子两女。2003年8月7日,老两口签署赠与协议,将自己当时居住的三条巷住房赠送给孙子刘谦(为老人小儿子所生),并在南京市公证处做了公证。2006年2月底,刘谦却意外收到白下法院传票,爷爷奶奶竟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协议。起诉书中称,原告因为不识字,才被小儿子刘志永和小儿媳薛明丽骗至公证处签了字,直到2005年底才知晓真相。刘谦的父亲刘志永认为,两位老人完全被其他子女控制,又因为不识字,才会受骗在起诉

书上签字。可是想不到在开庭前3个小时,被告方却收到了原告撤诉的通知。刘谦的母亲薛明丽显得十分激动,“他们以老人名义起诉,现在不经过老人允许又撤诉!这事还要闹多久!”

  记者见到了刘长梅老太太。提起其他几个子女,老人泪流满面:“我不识字,二女儿说带我去个好玩的地方,我去后就进了个房子,有人拿好多纸要我签名字。现在才知道,原来我签的是爷爷奶奶告孙子的状子!当时他爷爷讲,送房子的事情不要让其他几个子女知道,怕闹,我们这才没有声张。”

  刘志永为了表明其他子女在操纵老人,称二哥早就不认父亲了,还拿出一张字据,上面竟然写着:认钱,父子关系到此为止,互不相认。上面还有刘志永二哥刘志德的签名和手印。刘志永告诉记者,刘志德早年经营父亲的小店,一万多元货款不肯还给父亲,还把老人推了一跤。老人盛怒之下问他认钱还是认爹,他就索性写下那张字据。但刘志德表示不知道此事。(文中人物系化名)苏晓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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