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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 偏要放顶交警帽 交警部门称:将严查这一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19 贵州都市报

  

私家车偏要放顶交警帽

  金黔在线讯 近来,记者不断接到读者打来的热线,反映遵义市两城区街头经常有一些挂普通民用牌照的车辆在前后挡风玻璃后面放上一顶交警帽子后,就随意在路边停靠,许多市民指责这些车辆是在拿交警帽子做“挡箭牌”。昨日,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民用车辆都不能享有特权,民警执法将一视同仁。

  记者在两城区采访发现,市民反映的这种在车内挡风玻璃后面放上一顶或两顶交警帽子的车辆并不难找。昨日上午,记者行车在红花岗区中华路,就看见一辆车牌为贵C/28×××的黑色轿车就在透明的后挡风玻璃内放了一顶白色的交警帽子和一顶青色警用帽子。经交警部门查明,该车是一辆私家车,车上放的帽子是车主从他人手中借来的。

  无独有偶,记者跟随红花岗区交警大队综合科的民警在市区多处停车场和路边都发现了在挡风玻璃前放有大檐帽的民用普通牌照车辆(如图),这些车辆以轿车和越野车居多。面对民警的询问,一位车主不好意思地道出了其中的用意:“放一顶帽子,人家会以为是交警开的车,在路边临时停靠的时候不容易被抄牌。”

  那么,如果真的是交警开的民用车就可以任意停靠吗?两城区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此的回答非常肯定:“除了正在执行任务的军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任何民用车辆都不得违法停靠、逆行、任意掉头等。”目前,上述情况已经引起交警部门重视,交警部门承诺在执法过程中将继续做到一视同仁。作者:陈志春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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