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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脱了裤子回家 老师面临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9:21 南方新闻网

  学生脱了裤子回家老师面临行政处罚

  吴川教育局称,该行为已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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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昨天下午,记者从吴川市教育局、人事局获悉,被学生家长诉称“因未完成作业,脱去3名学生(其中1名为女生)裤子”(相关报道见本报3月31日)的吴川市黄坡小学陈某兰老师将面临行政处分。至于行政处分的级别,吴川教育局纪检组长称“要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才方便透露”。

  3月27日下午,黄坡小学放学后,二(4)班的学生孙某晴(女)、黄某财、李某钊被班主任陈某兰老师叫到家里做作业。据学生家长投诉,因为3学生未能完成作业,被老师罚脱裤子,学生李某钊的母亲也在场。

  吴川教育局局长郑世光昨天介绍,教育局对事件非常重视,3月29日获悉相关投诉后,该局随即派纪检组前往黄坡小学展开调查。3月30日,教育局针对事件召开局班子会议。会议认为,不管裤子是谁脱的,都已经给当事学生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一定要严肃处理当事教师。会议决定了对陈某兰老师的处理意见:行政处分。目前,该处理意见已经上报给吴川市人事局。

  “谁脱的裤子目前没定论,说不清。”负责事件调查的吴川教育局纪检组张组长昨天对记者称,当事的3位同学中,李某钊同学称“是学生自己脱的裤子”,而孙某晴、黄某财两位同学则称“裤子是老师脱的”,至于陈某兰老师,从事发至今一直否认亲手脱了学生的裤子。张组长介绍,学生裤子被脱这一点可以肯定,当晚陈老师还把学生裤子送回学生家。

  张组长称,不管具体细节怎样,学生脱了裤子走回家是老师引起的,已造成体罚的事实。目前,孙某晴(女)、黄某财两位同学已经从二(4)班调到了同校的二(1)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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